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9-28
2015年度汝阳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
2016年部门决算经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:
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(一)部门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、法规并依法监督检查。
2、拟订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。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。
3、组织、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植树造林工作。
4、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。
5、承担全县经济林行业规划、指导和管理,组织拟定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,开展经济林良木品种的引进、驯化和推广,组织管理技术培训,指导经济林产业化发展,贯彻落实国家的经济林产业政策。
6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,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、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,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,配合上级部门组织、协调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。
7、组织、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。
8、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。
9、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,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。
10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、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。
11、承担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。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、检疫工作。
12、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、金融、价格、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,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。
13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、教育工作,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。
14、负责本部门、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,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,预防和处置本部门、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。
15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部门机构设置
1、办公室(挂人事股牌子)
2、计划财务股
3、造林绿化管理股
4、森林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股(挂野生动植物保护股、行政审批股牌子)
实际内设股室还有党办、纪检监察室、公益林办公室、林地办、林政稽查大队、林改办、产业办、法制室。二级机构有汝阳县退耕还林办公室、汝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、汝阳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、汝阳县林业技术推广站、汝阳县城关、玉马、十八盘森林资源管理站、汝阳县林业科学研究所。
(三)人员构成情况
林业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7人,其中:行政编制10 人,机关工勤 1人,参照公务员管理 2人,事业编制 24人;在职职工37 人,离退休人员24人。
二、财务收支情况
(一)收入决算情况
部门2014年结转和结余资金52.60万元;2015年度收入决算846.01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846.01万元;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计573.48万元,其中:行政运行:90.28万元,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.1万元,林业事业机构152.68万元,森林培育268.9万元,林业技术推广10万元,动植物保护2元,林业防灾减灾28万元,其他林业支出284.05万元。
(二)支出决算情况
2015年支出决算573.48万元,其中:行政运行:90.28万元,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.7万元,林业事业机构152.68万元,森林培育263万元,林业防灾减灾25.91万元,其他林业支出31.91万元。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、人员经费、森林培育、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害防治、大林政执法经费等。
2015年支出决算按支出性质划分:基本支出273.38万元,项目支出300.1万元。
2015年支出决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分为:工资福利支出 149.90万元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3.33 万元;商品和服务支出38.92万元;其他资本性支出1.23万元。
六、"三公经费"支出说明
2015年度,林业局"三公"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4万元(含局机关及 个所属单位),其中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决算 0万元。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差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
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本单位出国(境)团组 个、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(境)团组0个,全年因公出国(境)团组共计 0个,累计 0人次。
2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.2万元。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。2015年我单位财政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。
3、公务接待费决算 0.7万元。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,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、指导工作及招商引资接待,接待37批次、247人次。
汝阳县林业局
2016年09月28日